为促进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大学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推免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质量。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进行推荐工作应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着重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三)建立名额分配动态调节机制,注重鼓励在学科、专业建设,重大科研平台,新工科建设,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学生综合培养、招生就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学科专业。
(四)最终推免学生名单根据审核后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确定。
二、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员由各专业系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汪怀远、范晓彬
副组长:黄守莹、赵书航
组 员:龚俊波、邹吉军、李新刚、郭锦棠、李彬、陈刚、陈志坚、吴士超、石宪
三、推荐范围及要求
(一)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纪律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
(五)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根据学生截至大三下学期课程考核加权平均成绩(以下简称为学习成绩)的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150%范围内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原则上进入名单的学生的学习成绩应不低于80.0分。名单内如有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额顺延。
(六)对品学兼优、热爱祖国,且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的团队负责人;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1枚金牌及以上成绩,原则上成绩在前60%,符合本细则遴选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化工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四、综合考评成绩组成
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组成,即: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优秀加分。
优秀加分由学生根据学院推免加分评价细则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
五、推免加分评价细则
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应根据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文体竞赛6项内容申请加分。
优秀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分。
(一)入伍服兵役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给予3分加分;
(二)参加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
1. 作为国际或国家赛事(或重大活动)志愿者,或在公益、福利组织从事志愿服务50小时以上给予加分。每项加0.1分,最多加0.2分。
2. 参加社会实践,并获得奖励。按照获奖级别进行加分,获得国家级奖项团队(专指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优秀摄影”、“优秀调研报告”等单项奖不予加分,其他团队奖项需专门认定)加2分,获得省部级(天津市级)奖项团队(专指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天津市高校“新时代·实践行”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单项奖不予加分)加1分。其中实践队长(1名)加分比例为实践队员的2倍,即比例为2/(n+1),其余全体实践队员加分比例均为1/(n+1)。具体加分明细请参见表1。
表1 社会实践加分参照表
级别 | 奖项名称 | 加分总计 | 赋分比例 |
国家级 | 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 2分 | 实践队长: 2/(n+1) 其它队员: 1/(n+1) 注:团队总人数为n,队长仅明确为1人。 |
全国大学生百强暑期实践团队 |
其他予以认定的团队奖项 |
省部级 | 天津市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 1分 |
天津市高校“新时代·实践行”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
其他予以认定的团队奖项 |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
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cn)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在国外实习加3分,在国内实习加1分。
(四)科研成果
1. 在校期间,以天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可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天津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且作为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发表科研学术论文。其中高水平论文加2分,被SCI收录论文加0.5分,核心期刊论文加 0.3分。发表独立一作的论文,加分系数为1;发表共同一作的论文,加分系数为1/n,n为共同一作人数。
2. 在校期间,以天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可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天津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且作为第一申请人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加2分。
3.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五)竞赛获奖
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给予奖励加分。
1. 除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其余比赛只能选择一项比赛加分,不能累计加分。具体赛事的加分细则见表2。
2. 每个赛事依据不同获奖级别给予加分,其中从第一等级到第四等级获奖级别的系数分别为1,0.7,0.3,0.1。
3. 作为团队比赛,仅前5名学生可加分。具体排名依照证书(或报名表)认定。队长加分权重系数为1,其余4名队员的加分权重系数均为0.5。
注:(1)最高加分指获得最高等级奖项的队长得分,其余得分依照相应的获奖级别系数和成员权重系数计算。
(2)比赛级别认定以证书盖章单位为准。
(3)所有区域性选拔赛依照总决赛的1/2计算加分。
表2 学科竞赛加分参照表
竞赛类型 | 最高加分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3 |
(以下比赛仅能选择1项加分) |
2024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84项) | 2 |
iGem、Biomodel、Chem-E-Car等国际比赛 | 2 |
全国性一级学会组织的比赛 | 1 |
(六)参加文体竞赛
1.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给予加分;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给予加分。
2. 获得国家级比赛(包括国际性合唱赛事)第一名的加1分,第二名加0.7分,第三名加0.5分;获得省部级比赛第一名的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第三名加0.2分。
3. 集体比赛获奖的,合唱团、乐团等大型团队成员加分在第2条基础上乘系数0.4,特殊情况由工作组讨论决定。
六、推免工作程序
此次推免工作分为准备、申报、鉴定和公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制订《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报学院党委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二)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鉴定答辩阶段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体育文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专家审核小组及答辩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无需再参加审核鉴定。
(四)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通过“推免服务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注:具体时间节点以当时通知为准。
七、其他说明
(一)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三)推免工作咨询及申诉途径:
咨询电话:022-27405554,申诉电话:022-27406974
(四)推免公告网址:http://scet.tju.edu.cn/
八、相关原则要求
除实施细则中所做的特别规定外,相关推免原则和条件经公布后不能删减或附加。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