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2025年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进行招聘。
招聘岗位:化工学院博士学位辅导员
编制类型: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2
起始日期:2025-04-24
截止日期:2025-05-31
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岗位说明:
博士学位辅导员是指在入职后四年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任教师,负责学院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勤工助学、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就业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等。四年期满后,依据个人意愿,可选择教学科研岗位或辅导员岗位,辅导员期间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确定的重要参考。
1. 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专业背景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过程机械等相关专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 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4.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具备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6.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7.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生原则上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通过“天津大学招聘系统”应聘。新用户请先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岗位申请。
1. 本批次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招聘每人限报一岗
2. 联系方式:022-27400950 陶老师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