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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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化工学院博士招生综合测试的其它说明

请考生携带资格审查合格单及身份证 参加综合考核(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复试)

考生需将资格审查合格单交给面试小组秘书,如没有提交可自行交到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0-206

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博士的同学综合考核结束后请联系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另外考生可以到化工学院20教学楼公示栏查看天津大学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说明,如有意向可联系化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拟录取名单待后续网上公示



201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