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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放假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清明节和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安排,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201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