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是: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收调剂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情况实际工作,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

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085600材料与化工

08高分子材料工程

非全日制

视报名情况确定

注:以上专业通过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

另,我校与天津滨海新区合作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介绍链接:http://biri.tju.edu.cn/info/1128/3454.htm

二、调剂基本要求

1.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政治50分,外语50分,业务课一80分,业务课二80分,总分315分。

2.原则上考生考试科目及内容与招生专业相同者优先。

3.考生认可并签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且只能录取为定向生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中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专业报名通道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所有列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学院在国家调剂系统审核通过),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及时缴费(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 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4)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附件下载)

7.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份PDF文件,文件请以“报考专业代码-考生编号-姓名”命名,考生需于收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jinguo@tj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化工学院非全日志调剂-姓名”。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请查看我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1)复试时间:请关注我院后续通知

(2)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注:

①所有考生在经过国家调剂系统初选,从系统内收到调剂通知后再行缴费;

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2.复试内容

参照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注: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3.计分规则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4.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时间安排

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化工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五、其他事宜

1.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解释权在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网站。

3.考生调剂复试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咨询: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电话:022-27892369

重要提示:请考生务必保证报考时所留的通讯方式正确且畅通(特别是邮箱),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