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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七)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一)我院推免招生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推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01

化学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02

化学工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04

应用化学

01

精细化工

081704

应用化学

02

电化学

081705

工业催化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17Z3

高分子材料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1

化学工程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2

化学工艺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3

精细化工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4

电化学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5

工业催化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06

高分子材料工程

08580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01

化工过程机械


接收2027直博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

学制

化学工程

5

化学工艺

5

应用化学

5

工业催化

5

高分子材料工程

5

化工过程机械

5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921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通过我校推免系统填报预报名我院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我院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1.凡有意申请推免硕士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7级推免硕士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2.凡有意申请直博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8.92/bszs/)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7直博生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3.特别说明:在我校推免系统预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系统开放时间为921-1020

(二)提交材料。

1)申请推免硕士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天津大学2027年硕士推免生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

6.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申请直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1.202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请生成后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

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A4纸复印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3.报名系统开放后,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7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校级公告2027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综合考核。

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

考核内容

标准满分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10

举止礼仪、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

5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10

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

1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0

对申请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0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30

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表现

15


我院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和考核时间随综合考核通知发送,请确保报名时所留邮箱无误。所有考核工作在2026923日前完成。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成绩保留位小数。

)拟录取。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保留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院网站以及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数据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录取要求

(一)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我校规定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管理与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重大事项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四)实行人员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存在上述关系的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视情节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我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申请人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务部

联系电话:022-27892369

硕士郭老师

博士:石老师shiruobing@tj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