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会议室使用通知

各系、所、中心、实验室:

化工学院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已投入运行(试),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的管理,确保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广泛为全院师生服务,关于会议室使用通知如下:

一、会议室使用时间

会议室的使用时间为8:30-22:00,会议室的申请、审批、管理由学院负责;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会议室服务与卫生由物业负责。

二、使用范围

1.院级会议

学院召开的会议及学院领导的例行会议;上级部门对学院的评估、验收、调研、座谈等工作会议;重要领导、专家的接待;兄弟单位调研、学习交流;学院的外事接待及重要涉外会议;高水平的学术会议;教学与科技交流活动等。

2.部门、基层单位会议

学院各部门、基层单位主办的上述会议或其他类型工作或学术会议等。

3.课题组会议

课题组组织召开的上述会议或本课题组的工作会议或学术交流等。

4.学生工作会议

学院组织的活动或奖学金的评选,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会议,就业招聘等。

三、使用方法及程序

1.使用单位确定会议时间、内容、人数以及对会议室的要求,按照使用范围规定以及当日会议室使用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议室。

2.在会议召开2个整工作日之前根据要求完成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网址为:http://chemeng.tju.edu.cn/meetings/login.jsp

3.使用单位预约后应在1个整工作日之内持《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到北洋园校区化工学院50A204学院综合办公室盖章,到50A108物业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1.会议室使用按登记顺序逐一安排。

2.网上预约为整个预定手续的开始,完成网上预约并非完成整个预定手续,《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的打印与使用手续的办理即为完成整套预定程序,网上预约后不如期办理正式使用手续则视为预约失败。

3.申请单位需配合工作人员,维护好会议室的秩序及正确使用会议室各种设施。

4.注意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它会议的正常进行。

5.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吃东西,严禁粘贴会标、悬挂横幅等。

6.严禁随意搬动会议室桌椅及其他设备,禁止私自接拉电源。

7.会议室禁止举办各类培训、产品推介等活动。

8.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使用会议室,未经同意不得变更或延长使用时间。

9.会议室使用联系方式

会议室预订审批电话:27407072地点:50楼A座206室

物业办公室电话:15122637605 地点:50楼A座108室

化工学院

2016年4月5日



2016年04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