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实验室:
化工学院新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已投入运行(试),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的管理,确保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广泛为全院师生服务,关于会议室使用通知如下:
一、会议室使用时间
会议室的使用时间为8:30-22:00,会议室的申请、审批、管理由学院负责;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会议室服务与卫生由物业负责。
二、使用范围
1.院级会议
学院召开的会议及学院领导的例行会议;上级部门对学院的评估、验收、调研、座谈等工作会议;重要领导、专家的接待;兄弟单位调研、学习交流;学院的外事接待及重要涉外会议;高水平的学术会议;教学与科技交流活动等。
2.部门、基层单位会议
学院各部门、基层单位主办的上述会议或其他类型工作或学术会议等。
3.课题组会议
课题组组织召开的上述会议或本课题组的工作会议或学术交流等。
4.学生工作会议
学院组织的活动或奖学金的评选,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会议,就业招聘等。
三、使用方法及程序
1.使用单位确定会议时间、内容、人数以及对会议室的要求,按照使用范围规定以及当日会议室使用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议室。
2.在会议召开2个整工作日之前根据要求完成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网址为:http://chemeng.tju.edu.cn/meetings/login.jsp。
3.使用单位预约后应在1个整工作日之内持《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到北洋园校区化工学院50楼A区204学院综合办公室盖章,到50楼A区108物业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1.会议室使用按登记顺序逐一安排。
2.网上预约为整个预定手续的开始,完成网上预约并非完成整个预定手续,《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的打印与使用手续的办理即为完成整套预定程序,网上预约后不如期办理正式使用手续则视为预约失败。
3.申请单位需配合工作人员,维护好会议室的秩序及正确使用会议室各种设施。
4.注意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它会议的正常进行。
5.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吃东西,严禁粘贴会标、悬挂横幅等。
6.严禁随意搬动会议室桌椅及其他设备,禁止私自接拉电源。
7.会议室禁止举办各类培训、产品推介等活动。
8.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使用会议室,未经同意不得变更或延长使用时间。
9.会议室使用联系方式
会议室预订审批电话:27407072地点:50楼A座206室
物业办公室电话:15122637605 地点:50楼A座108室
化工学院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