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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集中报销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英语培训费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支持和鼓励我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2016年继续面向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人员开展英语培训费集中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6年11月29日- 11月30日

二、受理地点:

1.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20号窗口;

2.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19号窗口;

三、提交材料:

1.《天津大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培训费报销申请书》(附件1)(需院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外方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语言培训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结业证书复印件;

6.培训费正式发票(请提前用报销单贴好);

7.已出国人员,可出具委托函请他人代为报销。

四、报销比例: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销比例为20%;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报销比例为50%;

具体报销办法详见《天津大学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外语培训费报销办法》(附件2)。

3.如培训费剩余部分需用其它经费报销,请提前在报销单上写明相关经费卡号 、报销金额,并请经费负责人签字、盖章。

未能达到培训要求并获得结业证书者,相关培训费用由个人负担。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李桐 卞金涛

联系电话:27404833 85356009

学院联系人:杨宏

联系电话:27400950

化工学院

2016.11.25

2016年公派外语报销材料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