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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化工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招生考核形式

我院采用现场到校考核的方式进行工程博士研究生综合考

二、现场确认

1.现场考核时请携带报考材料包括

(1)《2023年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完整清晰填写,手写);

(2)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缴费后打印,手写签名,非全日制需单位盖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位考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5)专家推荐书两封,(不拆封);

(6)个人简历(A4纸一页)。

2.请将上述材料(除推荐信)按顺序合并一个PDF,5月5日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tjuhgxy2023@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请命名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姓名-导师-确认参加面试)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与面试安排相同,详见后续通知。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对象:通过本院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且成功缴纳考试报名费的工程博士考生。

2.综合考核方案

按照学院已公布的招生办法进行考核。

四、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范围:2023511日-12日,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考核地点: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50化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五、其他说明

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学院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咨询电话:022-27892369

联系邮箱:shiruobing@tju.edu.cn

全日制联系Q群:735256797(请实名+身份证后四位加入)

非全日制联系微信群与第二批初审合格名单随后发布。

化工学院

2023 年4月 24日



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