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892369
申诉邮箱:shiruobing@tju.edu.cn
请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按照化工学院2026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安排准备现场确认及综合考核。
化工学院
5月15日
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