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现将天津大学化工学院2025年专业博士补充报名(宁夏高等研究院项目)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3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受理电话:022-27892369
邮箱:shiruobing@tju.edu.cn
2025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