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并评选,以下老师将被推荐至学校参评,特此公示。公示期2017年2月24日 —2017年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院人事办公室。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