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情况实际工作,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并向广大考生公布。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 |
方向 |
学习方式 |
招生人数 |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
化学工艺 |
非全日制 |
视报名情况确定 |
材料化工 |
生物与医药 (专业学位) |
生物工程 |
注:非全日制专业通过我校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调剂招生各方向计划视报名情况而定,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另,我校与天津滨海新区合作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介绍链接https://biri.tju.edu.cn/info/1128/1573.htm
二、调剂基本要求
1.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基本分数线如下:
政治45分,外语45分,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75分,总分305分。
2.原则上考生考试科目及内容与招生专业相同者优先。
3.考生认可并签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且只能录取为定向生。
4.业务课一为数学的专业原则上只能接收业务课一为数学(含自命题)的考生。
5.考试科目为三门的专业不能调剂到考试科目为四门的专业。
三、申请办法
所有满足调剂需求的考生,请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专业报名通道开通后12小时内选报天津大学志愿(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业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所有列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学院在国家调剂系统审核通过),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已参加我校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无需重复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在复试前发送本人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A4一页)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4)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个人简历(A4 一页)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须注明工作单位)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如下:
1.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将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jinguo@tju.edu.cn;
2. 邮件主题:姓名+非全日制报考资格审查;
3. 考生按照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顺序将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
4. 身份证需扫描正反两面;
5. 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需使用原件进行扫描。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请查看我院公布的复试名单。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4月18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注:
①所有考生在经过国家调剂系统初选,从系统内收到调剂通知后再行缴费;
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2.复试内容
参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院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注: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3.计分规则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时间安排
学院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化工学院网站具体通知。
五、其他事宜
1.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及后续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化工化学院网站。
2.考生调剂复试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方能录取。
3.复试成绩公布及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均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示内容为执行依据,请持续关注化工学院官方通知。
咨询: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电话:022-27892369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重要提示:请考生务必保证报考时所留的通讯方式正确且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4月7日